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属天的奥秘 #4171

4171.“被野兽撕

4171.“被野兽撕裂的,我没有带来给你”表那良善所具有的邪恶并非因祂的过错。这从“被野兽撕裂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被野兽撕裂”是指别人所造成的死亡,因而是指非他过错的邪恶。人所具有的邪恶有许多来源。第一个来源在于遗传,从祖父辈和曾祖父辈到父辈,再从父辈传到他这里,邪恶在父辈里面就已经堆积如山了。第二个来源在于他自己实际造作的,也就是说,在于人通过邪恶的生活为自己所获得的。这邪恶部分地由他从遗传,如同从邪恶的海洋所得来并付诸实践的东西组成,部分地由他在此之上为自己大量添加的东西组成。这就是人给自己所获得的自我。人将其变成自己的这种实际邪恶也有各种来源,不过通常有两种:第一种是他从别人那里、但非因自己的过错而得来的东西;第二种是他自愿、因而通过自己的过错而得来的东西。在圣言中,“被(野兽)撕裂的”就表示人从别人那里、非因自己的过错而得来的东西;而“(动物)尸体或尸首”则表示人自愿、因而通过自己的过错而得来的东西。
正因如此,无论在古教会还是犹太人当中,他们都禁止吃自死的,也就是动物尸体,以及被(野兽)撒裂的。以下经文就有这项禁令:
凡吃自死的,或是被野兽撕裂的灵魂,无论是本地人,是寄居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,都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到了晚上,才为洁净。但他若不洗衣服,也不洗身,就必担当他的罪孽。(利未记17:15-16)
又:
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,他不可吃,因此污秽自己。我是耶和华。(利未记 22:8)
“被(野兽)撕裂的”表示出于虚假的邪恶,是由林中撕裂的野兽所指的恶人造成的;因为在圣言中,凡在地狱者都好比野兽。出埃及记:
你们要归我作圣洁的人;因此,田间被野兽撕裂的肉,你们不可吃,要丢给狗。(出埃及记22:31)
以西结书:
先知对耶和华说,我的灵魂素来未曾被玷污,从幼年到如今没有吃过自死的,或被野兽撕裂的,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。(以西结书4:14)
又:
无论是鸟是兽,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,祭司都不可吃。(以西结书44:31)
这论及主的国度,新地就在那里。
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,“被(野兽)撕裂的”在内义上是什么意思;为了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楚,我们举个例子。某人过着良善的生活,也就是出于愿意别人好而向他行善。假如这人允许自己被陷入邪恶的人说服,从而相信良善的生活无助于救恩,因为所有人都生在罪中,没有人能凭自己意愿良善,因而行出良善。假如他由此允许自己被这一观念说服:所提供的得救方法就是那被称为信的;因此人凭着信得救,无需过良善的生活,即便在临终的那一刻接受信也可以。如果过着良善生活的这个人允许自己被这样的观念说服,然后不再关心生活,甚至蔑视它,就可以说他“被(野兽)撕裂了”;因为“被撕裂”论及虚假被引入的良善,那良善由此就不再活着了。
再以婚姻为例,如果有人一开始将婚姻视为天上的制度,但后来他(或许还有他的配偶)允许自己被说服相信,婚姻的设立纯粹是为了这个世界的秩序,为了抚养和照料孩子,以及继承财产。另外,他还允许自己被说服相信,婚姻的纽带无非一种契约,若对方同意,任意一方都可终止或放宽这个契约。一旦接受了这些观念,对于婚姻,他就不再视为天上的事了。假如这一切导致放荡,那么后果就是所谓的“被撕裂”。其它例子也一样。
恶人就是那“撕裂”者,他们通过基于外在事物的推理而这样做,而内在事物由于生活的邪恶而无法被引入外在事物。这一事实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,耶利米书:
林中的狮子必害死尊大的人,野地的豺狼必灭绝他们,豹子要在城外窥伺他们,凡出城的必被撕碎;因为他们的罪过极多,背道的事也加增了。(耶利米书 5:5-6)
阿摩司书:
以东拿剑追赶兄弟,毁尽怜悯,他的怒气不断撕裂,他永怀忿怒。(阿摩司书1:11)

宇宙星球 #41

41.他们当中有些人

41.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,被引到右前方;他们往前走的时候,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,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、更纯净,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。当时此处正是傍晚。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。天堂之光是大光,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(AC 1117, 1521, 1533, 1619-1632, 4527, 5400, 8644)。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(AC 1053, 1521, 3195, 3341, 3636, 3643, 4415, 9548, 9684, 10809)。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,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(AC 3195, 3222, 5400, 8644, 9399, 9548, 9684)。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,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(AC 2776, 3138)。说天堂处于光和热,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(AC 3643, 9399, 9401)

属天的奥秘 #9399

9399.“摩西就取

9399.“摩西就取了血来,将血洒在百姓身上”表使人适合接受它。这从“祭物的血”和“洒在百姓身上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祭物的血”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,如前所述(9393节);“洒在百姓身上”是指使人适合接受它,因为“洒”表示流入,因而表示适合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不断流入一个人,并形成他的理解力;事实上,若你愿意相信,没有从主发出的神之真理的不断流入,人什么也看不见、什么也学不到。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光照人类心智并构成内在视觉,也就是理解力的光。这光因不断流入,故使每个人适合接受它。然而,那些接受它的人是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,而那些不接受它的人是过着一种邪恶生活的人。即便如此,和前者一样,后者仍拥有看见并学习神性真理的能力,而且只要他们远离邪恶的行径,还拥有接受它的能力。这就是摩西洒在百姓身上的那一半血所表示的。
 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那光照人类心智,并构成其内在视觉,也就是理解力的光(参看2776, 3167, 3195, 3636, 3643, 3993, 4405, 5400, 8644, 8707节)。在约翰福音中所表示的,也是这神性真理:
  那光是真光,照亮一切进入世上的人。祂在世界,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,世界却不认识祂。(约翰福音1:9, 10)
 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圣言,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。
  凡心智健全的世人都有学习神之真理的能力,因而只要他远离邪恶的行径,还有接受它的能力,正如大量经历使我知道的那样。因为在来世,所有人,无论恶人还是善人,无一例外,都能学习并明白何为真理,何为虚假,以及何为良善,何为邪恶。但恶人虽能明白何为真理和良善,却不想去明白;因为他们的意愿和那里的邪恶会对抗,觉得厌恶。因此,当独自一人时,他们就又陷入其邪恶的虚假,并憎恶他们所明白的真理和良善。这同样适用于那些在世上虽明白真理,却弃绝它们的人。我由此清楚看出,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不断流入人类心智,使它们适合接受它;事实上,人们远离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行径到何种程度,它就在何种程度上被接受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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